潜江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为切实保障和改善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, 5月22日,潜江市再次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,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60元/月提高到410元/月,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/月提高到170元/月,此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。
提高保障标准后,市民政局将对低保户家庭月收入重新进行核实,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发放给保障对象。(潜江市低保局)
提高保障标准后,市民政局将对低保户家庭月收入重新进行核实,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发放给保障对象。(潜江市低保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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